海门法院全力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网络平台建设
作者:杨东旭 发布时间:2012-05-09 浏览次数:290
近日,海门法院依托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网络平台组织全市妇联干部参加了该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庭审观摩,并向妇联干部们讲授了一堂如何发现家庭矛盾根源、选择合适矛盾调处方式、援引法律法规以及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引导的法制教育课。这时海门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大平台工程的又一得力举措。
几年来,海门法院根据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工作实际,在构建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及矛盾调处、化解联动平台工作中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同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成立了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工作站,搭建联动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和良好效果,一季度该院联合市妇联及社区妇委会诉前调解、化解各类家庭纠纷60余件,调解关口前移、矛盾介入提早,有效的缓解了婚姻家庭纠纷由于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诉至法院后调解和好难、矛盾平复难、抚养权授予难、财产分配难的四大工作难题。
建立网络平台、共享信息资源、提前介入矛盾。建立以市妇联妇女权益维护接待中心为核心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各社区、乡镇、村居妇委会为网络结点,快速发现婚姻家庭矛盾风险矛头,分片监控、信息汇总、资源共享,让矛盾早发现、早工作、早化解。
充分发挥矛盾调处工作站法律服务职能。在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中针对部分有家暴苗头的案件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困难救助,对施暴方及时进行劝阻制止、说服教育和心理辅导,对有家暴史的施暴人进行平时监控。
建立便捷的委托调解和民调协议确认机制。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原则,由各基层法庭将本辖区内的大部分家庭纠纷委托各乡镇、社区、村居妇委会予以先行调处,用非诉矛盾调处机制分流社会矛盾。对民调达成的和解协议及时给予司法确认赋予法律保护效力,在节约法院诉讼资源的同时提前消灭了纠纷矛头。
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为解决市妇联、乡镇、社区调解员和社会工作者法律专业知识匮乏和心理分析、行为指导能力上的欠缺,海门法院定期组织有着丰富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化解经验的社区妇女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和心理辅导技巧培训,为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网络平台更顺畅、高效运作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