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四个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作者:王宏 发布时间:2007-04-26 浏览次数:1517
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促进全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该院要求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全省法院新的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的相关文件,统一部门干警的思想。要结合本部门审判工作的特点,分析各项质效指标的成因,发现本部门审管工作存在的不足。
二是要进一步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全院各部门都要瞄准全省法院新的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围绕这一指标体系的要求,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迅速拿出解决方案和措施,从解决薄弱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开展审管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庭长管理职责。该院党组提出,庭长对本部门的审判管理与监督是最具体、最基础、最重要和最有效的审判管理。要针对本部门的情况,加强对个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落实专人负责审判管理,在管理层面上形成互动。
四是要进一步狠抓审管工作的落实。一是要领导带头抓落实,二是要明确责任抓落实,三是要转变作风抓落实。各业务部门都要定期公布法官审判质效数据进度表,要结合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考核,对照规定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