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作者:陆驰 发布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3161
“让更多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这是近年来司法界大声疾呼的一句口号。曾经人们一直在抱怨:“法院的诉讼费太贵,门真难进。”据此,国务院于年初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诉讼费下调到一个很底的水准,据初步估计,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施行后,法院收取的各项诉讼费用将减收约三分之二。这不禁让那些“有理无钱”的老百姓雀跃。
法律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新的诉讼费收取标准实施后,最底的诉讼费如劳动争议案件,是每件仅收取十元。试想,这十元的钱还不够所消耗的办案纸张费,而每办一件案件,法官不知要付出多少心血。于是,人们又在抱怨:“法官的劳动是不是太廉价了”。
法官的劳动真的廉价吗?非也!
法院是评判是否,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其价值取向是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平和公正。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所框定的标准应该是办案中的实际支出,倘若把诉讼费的收取也作为法院的创收渠道,那就背离了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价值取向,玷污了法官的崇高追求。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唯有法院不能依靠诉讼费搞创收,唯有法官不能与经济效益挂钩。
法官的劳动是无价的!
新的的诉讼费收费办法还作出了一个更令当事人欣慰的规定,即执行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这意味着法院搞执行,得先为申请执行方“垫钱”。可见,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让胜诉方当事人露出笑脸,法院情愿做“亏本生意”。从此,权利人再也不会在胜诉后因掏不出执行费用而发愁,再也不会因执行无着而迁怒于法官。新的诉讼费收费规定为执行难解了一道难题。
4月2日是新的诉讼费收费规定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笔者特地探访了市法院立案窗口。这一天,申请立案当事人骤增。不少当事人为了节省诉讼费用,等待已久才到法院申请立案。人们看到:在不到一个小时时间里,就立案40多件。
目睹如此火爆场面,笔者不禁为诉讼费的大幅度下调而叫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