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南通港闸法院在春节前实施的“07震慑行动”计划中,对两名拒绝给付前妻抚养费和子女生活费的老板采取了拘传措施。被强制带到法院后,面临着不给钱就要被拘留的后果,两老板积极筹款,家属当天下午将全部执行款送至法院,但二人均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陈某和邱某均已四十出头,但自从腰包鼓起来后,他们的心都开始不安分起来。陈某从事通讯和土方工程行业,妻子盛某是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儿子也已十六岁。自从公司里来了一位年轻貌美的盐城女孩后,他很快就拜倒在女孩的石榴裙下,并在城区购买了高档商品房,添置了全套家具和电器,沉浸在温柔乡里的陈某完全忘记了农村的糟糠之妻。直到女孩怀有身孕,纸包不住火时,陈某才急急忙忙向妻子摊牌,要求离婚,妻子坚决不同意。

陈某向法院起诉,在法庭上陈某自愿将家中楼房、家具、电器等财产全部留给女方,每月付儿子500元生活费,并承担儿子全部教育费和医疗费,另贴补盛某22万元,盛某见已留不住他的心,只好同意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

20044月,陈某获得了自由,但在付了首期的5万元后,便不想再付余款。200512月,盛某曾向港闸法院申请执行到期的5万元,因陈某拒不履行,被法院处以拘留14日的处罚,2006年的春节陈某是在冰冷的看守所里度过的。    

看守所出来后,陈某迫于压力,以自己的一台挖掘机作担保与前妻重新订立了还款计划,一年中陆续付给盛某10万元。

20071月,陈某又故态重萌,不再按期付2006年底到期的一笔补偿款4万元及儿子2006年下半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合计5万元的费用。盛某重又向港闸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和传票,但他置若罔闻,根本不到庭,电话与之联系,他一直称不在南通,待回通后一定还钱。而据申请人反映,他一直在开发区经营业务,根本未离开过南通。

25早上,陈某被执行法官从家中拘传至法院,面对熟悉的法官和法庭,陈某心惊胆战,声称年底工程款未收到,待款到后即还钱。但法官责令他立即履行否则将对其拘留。陈某可不愿意再回味看守所里度日如年的感觉了,马上和家人联系,下午他父母即将全部执行款送至法院。

邱某的女儿目前已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而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与通州平潮的一年轻女子同居,并相继生下两个女儿,分别是十岁、六岁,还帮女方家中建了楼房。十几年里,他对原配妻子王某及女儿不闻不问,不尽任何义务。王某是个懦弱胆小的女工,为了女儿的前途和脸面,她含辛茹苦将女儿培养成大学生,而不敢追究脾气暴躁、动辄拳脚相向的邱某的重婚罪。

2005年,因邱某的小女儿上小学报名需办理户口登记,他才向港闸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邱某自愿补偿王某及女儿32000元,调解时付了18000元,余款约定在20066月、12月底各付7000元。邱某同样达到目的后,便不愿再还款了。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通知他,而邱某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一直逃避在外。

29530分,冬日的凌晨寒风刺骨、漆黑一片,港闸法院韩明智副院长带领的行动小组十几人,踩着泥泞的乡间小道,来到邱某位于平潮的家中,将邱某从被窝中揪出,拘传至法院。看到法院执行的强劲风暴,邱某知道再也躲不过去了,遂打电话让现任妻子送来了全部欠款。

此次07震慑行动彰显了法律威严,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长期赖债当事人的气焰,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