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瓷砖导致工程受损 明确责任商家理应埋单
作者:孙兴旺 王永余 发布时间:2007-03-01 浏览次数:2389
本网南通讯:承包大型商贸城装潢工程,本应可以获得可观的利润,没想到质量不合格的瓷砖竟使自己蒙受巨大损失,虽已达成赔偿协议却遭销售商家失信托辞,无奈公堂讨说法。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调结该起新年首例产品责任纠纷案,被告李某作为不合格瓷砖销售商合计赔偿原告蒋某材料费、运费、人工费、辅材费用等各项损失8万元,双方还同时约定逾期履行义务的经济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即将来临,广大生产厂商在向消费者提供琳琅满目的各类商品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所供商品质量的把关和检验。在追求效益的同时也应关注产品自身的质量情况,要坚决杜绝伪劣产品投入到市场。一旦出现产品责任问题,购买、使用者发生任何损害,必将追究生产厂家、商家赔偿等法律责任。而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和享受各类商品时,也应注意保存和搜集与商品有关的资料,出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厂家联系、磋商,必要时主动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避免自己无辜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