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该县近几年来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企业、公司增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软环境建设,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助力,取得了良好效果。2006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6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1万元。

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审判工作有利经济发展、有利地方形象、有利环境宽松的指导思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诚实信用的经济环境。对辖区企业,不论是本地还是外地,也不论企业大小,做到一视同仁,依法保证企业都能在一个平等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中生产、经营,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针对投资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护公平竞争,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认真落实审判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保护国有、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高办案效率,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投资环境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各类民商事、执行案件在立案、排期、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实行优先的原则,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办理;在案件审理中,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以尽量减少对当事人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的负面影响;对企业资金一时困难暂时无力预交诉讼费的,实行减、缓、免政策,确保企业能快速地进入诉讼程序。

四是善于发现问题,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在审判和执行案件工作中,认真审查、审核和把关,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避免企业经营中遭受不法侵害。

五是改进执法作风,文明办案优质服务。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杜绝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严禁徇私枉法办案、办人情案,以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和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