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我正在办公室整理卷宗,一位气喘吁吁、面色黝黑,农民模样的男子闯进了我的办公室,进门就说:“我的汇票丢了,提不出钱了,怎么办啊?”

  我对这位外地口音的不速之客有点儿不悦,想咨询怎么着也得打个招呼,“同志”总能叫一声吧,但看到他那急切的样子,又想到我们民二庭是全市模范青年文明号,现在又是我院创建省专项整改先进示范点活动的时候,提倡对待当事人要遵循“首问责任制”,我就把这些不悦抛到了一边,起来热情的招呼他:“您好,您请先坐,别急,慢慢说!”

  “我是山西一家煤炭公司的业务员,我来你们新沂收款的。昨天用户给我一张汇票,明明是装在这个包里的,今天怎么也找不着了,钱也提不出来,急死我了!听说汇票丢了得到法院办什么催告,我来问问。”

  听这位说是煤炭公司的,我心里不禁一乐:怪不得那么黑呢!但我脸上绝对没表露出来,我拿出平时对待当事人的热心、耐心和细心,对于来咨询的,我们都会一一详尽解答,因为人民相信人民法院嘛!再说了,能用我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还有一种成就感呢!

  “象您这种汇票丢失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公示催告手续的。首先,您要写一份公示催告申请书,提供丢失的汇票复印件,到我们的立案大厅立案后,法院会及时通知银行停止支付,同时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汇票丢失,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二个月后公告到期如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就会做出除权判决,这时您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到银行取钱了。”

  “噢,这么麻烦!你们能不能给我出个证明,我直接去取钱得了。”

   “对不起,这是您保护自己权益的必经程序,是法律规定的。”

   “那谢谢你了!”

   送走了这位来访者,我又继续认真的装订卷宗。

   第三天,中院通报表扬:省高院这次明查暗访表扬新沂法院接待当事人态度很好,符合规范。

  我长嘘一口气,老天,我那天要是对待那位黑大哥有什么不到的地方,不给我们民二庭脸上抹黑了吗?幸亏我平时以当事人之急所急,以当事人之乐而乐,看来这个优良传统还要永远发扬光大下去。又一想:省高院怎么会有这么黑的人呢?也许他去高院之前可能真的是煤炭公司的吧?这模样的人太适合做暗访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