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涛明知自己违规被扣15分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仍然驾车上路,撞人轻伤并导致车辆毁损,在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相关费用5万元后,将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5万元。近日,大丰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至交通事故发生之日止,王海涛因违法交通安全法规被累计扣1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12分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本案王海涛是具有15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结合其在法庭中陈述,其在明知被扣15分的情况仍然驾驶车辆并导致损失,违反了法律规定,大丰法院遂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