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出妙招 盘活百万闲置商铺
作者:曹柏鹏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293
竞价是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一种财物处理方式,往往运用在拍卖等经济活动中。而近日,太仓法院法官巧妙地将竞价引入到一起分割共有房屋案件中,最终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多年恩怨一朝消除。
双方当事人于2001年共同出资,在市区购买了一套面积近200平方米、地理位置较好的营业用房。2004年,双方就房屋的权属发生纠纷并导致关系恶化,此后经历了多场诉讼,本可以取得可观收益的房屋也因此一直闲置多年。
2012年3月底,一位共有人诉至法院,以共有基础已经丧失为由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太仓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12年4月19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考虑到双方都同意折价分割,即由一方取得房屋的完整产权,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价款,法庭在调解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采用了竞价的形式,由双方对自己取得房屋后同意向对方支付的金额进行报价,并将最高价作为调解时的成交价。在就共有份额、税费负担、过户期限、付款期限等前提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庭组织原、被告依次报价,从120万元开始,经过10次报价,最终以141万元成交。以此为基础,双方在和谐的氛围中签订了调解协议。
这次以竞价为基础的调解,使当事人之间积累了多年的矛盾纠纷从根源上得到化解,使当事人享有的财产权利得以充分实现,同时,也减少了诉讼成本,将公平、效率与尊重当事人意思有机结合在一起,最终为当事人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