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阳光法庭”开进农家
作者:阜宁县人民法院 朱丽雯 殷芹 丁亚平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次数:1127
4月17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阜城法庭来到吴滩镇居委会一户农家小院里,对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并为当地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原告顾某于1995年将吴滩蒋顾村2.5亩的自留地承包给被告邓某种植,双方约定年租金50元。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土地承包款,但被告置之不理后,原告将其诉至法院。为彻底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心结,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来到原告家的小院里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
据悉,该院阜城法庭积极践行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