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浏河法庭五个主动 有序推进港区企业服务工作
作者:赵建平 发布时间:2009-09-02 浏览次数:536
本网苏州讯: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太仓法院浏河法庭结合市委开展“千名机关干部下千企”活动,通过“五个主动”有序推进为港区企业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为市委“以港强市”发展战略的服务力度。
一、主动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沟通平台。主动与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委会、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企业管理局及相关企业联系,确定联系企业名单。为减少对企业干扰,对法庭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通过传真、函件形式告知相关企业,从而建立双方沟通平台,对企业一些常规问题通过电话沟通方式解决。
二、主动了解企业需求,提供应对措施。主动联系召开恳谈会,听取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意见。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针对企业交易、管理上一些共同不足,提出规范合同订立、谨慎选择交易对象、未结交易保留依据、纠纷解决协商为主、恶意拖欠及时行使权利、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等应对方案。
三、主动对外联系,争取服务支持。针对一部分港区企业(如码头公司)对海事方面的司法需求,法庭积极与海事法院常熟海事法庭联系,并及时组织海事法庭与有关码头公司面对面座谈,通过海事法庭针对性解答,解决企业该方面问题。同时组织双方交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确定联系人员,从而建立联系、服务绿色通道。
四、主动送法进企,提高企业维权能力。法庭会同海事法庭就民事、海事诉讼的管辖、受案范围、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举证规则、诉讼收费标准、诉讼案件流程、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介绍等进行收集、编写成册,发放相关企业。到位的诉讼导航,有效提高了企业依法维权能力。
五、主动回访企业,提升活动效果。对涉港区企业已结的案件进行分析,从中指出因管理不足引发的纠纷,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制度。对未结案件,对企业不了解的程序问题作明确解释。特别对败诉企业进行耐心法律释明,增进企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通过回访了解的情况、听取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