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法院始终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宗旨,采取有效措施融入社区矫正,不断加强未成年“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观护调查力求矫正前移化。通过单位推荐、社会调查、组织考核等程序与司法局共同确定社会观护员,具体负责未成年案件的社会调查和思想教育工作,为矫正工作开展落实有效的监管条件,避免刑罚不实际,确保观护不脱节。

 

数据报送力求矫正及时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平台和专项报表等方式建立数据报送快速通道,每周五将裁判文书、诉本、结案登记表等材料统一报送至检察院、司法局,建立重点回访人群信息反馈机制和被告人书面对接登记责令机制,确保数据共享的准确性。

 

短信宣传确保矫正常态化。研发“跟踪帮教宣传”短信平台,按犯罪类型、犯罪年龄、缓刑期限等编制成数据库,通过平台定期向缓刑犯发送帮教内容的短信,开展心理疏导和跟踪教育,增强矫正效果。

 

回访反馈力求矫正联动化。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帮教工作业务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互通帮教信息,建立回访反馈联动机制,共同研究矫正措施,完善撤销缓刑、假释程序,促进矫正对接无缝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