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五项措施解决交通事故案件执行难
作者:张集 发布时间:2008-12-19 浏览次数:461
本网徐州讯:铜山县法院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执行案件多、标的较大、涉及外地当事人多的问题,积极采取五项措施进行应对,有效提高了案件执结率。
一是搞好财产保全,掌握和控制肇事交通工具。对涉交通事故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诉前或诉讼保全措施,并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被执行人通过对肇事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来逃避执行。
二是查询车辆保险情况,控制索赔款项。要求执行人员首先应当查明肇事车辆是否参加保险,在哪个保险公司参加何种保险,以及是否索赔,对未索赔和正在索赔中的保险赔款予以控制,积极协助被执行人进行保险索赔,降低执行难度,提高兑现率,缓解社会矛盾。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寻求多方支持。积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全面掌握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的扣押、放行、场地使用费等情况,方便对车辆采取及时有效的执行措施。另外,该类案件的受害者大多数属于社会弱性群体,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用。
四是灵活执行方法,促使执行和解。该院对被执行人没有一次性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能力,积极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既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又兼顾到被执行人的利益,从而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五是提倡执行人性化,做好教育宣传工作。要求执行法官用语规范、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换位思考,缓和矛盾。尊重被执行人的人格尊严,增强其自觉履行的主观愿望,形成履行法定义务光荣的意识,从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