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宏,睢宁法院民事审判战线上响当当的老大姐,自1995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把“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作为自己做好审判工作的座右铭,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自己的人生坐标,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努力工作的不竭动力。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正因为她的坚持与努力,她相继被徐州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徐州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长、徐州市文明法官、徐州市“人民满意法官”, 2006年荣获徐州市“十佳女法官”、徐州市“三八红旗手”、睢宁县“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一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睢宁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19992004年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两次受到县政府提前晋升工资的奖励。荣誉的背后,是她付出了常人所不知的辛勤与汗水。

坚持学习,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高、精、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民事审判领域不断出现各类新型案件,案件的疑难程度不断加大,这就对法官的业务技能和庭审驾驭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朱宏法官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学习作风和工作态度,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探索新型民事案件的审理技巧,把新理论、新知识运用到审判实际当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专业型”、“精英型”的民事审判法官。

刻苦学习,勤奋实践,使朱宏法官的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她在庭里结案最多、质量最高,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好。真正是一个人民满意,领导信赖的好法官。

坚持调判结合,打造和谐司法

2007年她个人结案231件,2008年截至到目前她已审结近200件案件,办案总数连年名列民事审判庭榜首,在全院女法官中名列第一。为确保案结事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她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创新审判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处理民间纠纷,促使众多的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

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审判机制不断创新,和谐司法已成为民事审判所追求的新时尚。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朱宏法官针对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审判作风,保证当事人双方在庭审中公平地行使各自的权利,以程序上公正,确保实体上的公正,使得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迎刃而解。坚持和谐司法,突出调解功能,打造定纷止争的“调节器”。使群众朴素的“无讼为贵”思想与现代法治工作理念有机结合,不仅有利于对立双方的矛盾缓和,更利于调解后的和睦相处。今年以来,在她所结案件中,调解撤诉率高达81.87%,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不仅让当事人愉悦地了解诉讼,还让当事人对人民法官由衷感到敬佩。

树一身正气,永葆法官本色

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利,但她坚信,权,只有为民所用,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收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时刻不忘自己胸前的天平,忠心耿耿地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审判职责,她始终以人民法官“十三个不得有”和“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她审理众多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为了感激她,有的挖空心思,采取许多不同方式,给她送钱物,请吃喝,均被她义正词严地拒绝。今年4月份,她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被告朱某得知审理此案的法官也姓朱,经多方请托,试图与朱宏法官叙本家、套近乎,减少赔偿数额,并通过请托人给她送来1000元钱。她严厉指出:“不错,我与被告是一家朱,但不能因为是一家,我就贪赃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