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为实现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扭转因诉讼费下调而导致案件激增带来的案件结收案比较低的被动局面,达到“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案结事了”的目标,泗洪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清理积案,截止目前,全院结收案比达96.15%,实现了均衡结案,达到清理积案的预期目的。

一、开展“百日竞赛”活动,促办案效率。从2007810开始至1120止,该院在全院开展了“学先进比服务,促和谐比贡献”百日竞赛活动。活动期间,以快办案、多办案为目标,推行合理分案、难易分流的方法,大大提高办案效果。同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使得办案速度也得到了提高。

二、实行“三会诊制度”,促案件质量提高。“三会诊制度”,即对疑难复杂案件首先在全庭集体会诊,对达不成倾向性意见的,由承办人与具有多年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进行会诊,仍不能达成共识的,将该案与分管领导通案或上报审委会一并会诊。通过实行“三会诊制度”,案件质量大幅度提高,截止目前,案件上诉率5.7%,同比下降1.44%,发改率0.47%,同比下降1.28%

三、推行“四心”工作法,促办案作风改善。为进一步改善办案作风,该院在审判工作中推行“四心”工作法,即信访接待时要诚心、调解案件时要热心、审理案件时要细心、化解纠纷时要耐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

四、探索“两向”执行法,促执行方式改革。在执行动态管理上,实行“执行日志”制度,定指标、定任务,每周一“盘点”;在构建“协助执行网络”上,主动与乡镇党政机关和村、街道(居)委会联系,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在探索执行方式改革上,自行摸索出“纵向威慑”与“横向限制”相结合的网络式执行法,即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政法委及人大的工作指导、地方党委政府的帮助及当地村(居)委会的协调,从而对被执行人形成纵向威慑;通过调动社会力量,采用悬赏公告和限制被执行人最高消费等社会手段,对被执行人实现横向限制。该法的使用收到良好执行效果,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分别达83.39%73.99%,扭转了此两项指标一直处于极低位运行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