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新形式确保“四个突破”
作者:陈黎笋 发布时间:2007-10-23 浏览次数:873
本网盐城讯:为认真贯彻省、市、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亭湖法院迅速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八个一”活动,确保取得“四个突破”。
“八个一” 活动主要有:一是组织一次讲座,以“法苑讲坛”为平台,邀请
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力争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四个突破”:
一是思想认识有新突破。使全院干警进一步认识到在新形势下,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上来,认真、扎实、深入地开展好教育活动。
二是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司法规范化建设、学习陈燕萍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干警认真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争做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围绕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审限管理、推进公开审判等重点,修订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制度,努力争创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
三是服务大局有新突破。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服务大局、顾全大局的意识,不断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适时调整审判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发挥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作用。
四是督查联络工作有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教育活动期间,认真开展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走访征求意见等活动,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法院工作,同时充分向人大代表展示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