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成为省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作者:刘天畅 发布时间:2012-05-08 浏览次数:279
近日,滨海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是盐城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滨海法院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阳光执行大厅”,公开、直接与人性化的执行大厅让执行完全置于阳光之下,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2011年被表彰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和先进集体。
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全院所有法庭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多次邀请盐城电视台《庭审实录》等电视媒体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公开直播,增强庭审活动透明度;在院审判庭和基层法庭建立审务公开栏,将开庭信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司法救助等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加强民意沟通,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出台工作意见,建立法院开放日活动长效机制,让普通群众了解法院;加强司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最大限度听取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还通过开展“察明情、解民忧、促和谐”、“百名干警百姓情,心手相牵新春行”下访周活动及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的“法官五进”等活动,深入群众中走访调研,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整改提高,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