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切实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法院工作与市委的中心工作联系起来,在进一步强化“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直接功能的基础上,做优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制定《关于为全市实现“十二五”科学发展目标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对如何优质高效地做好司法服务工作进行周密地组织与安排。深入开展联系企业活动,确定16家本市重点企业,通过采取挂钩联系、法律咨询、寄送典型案例等形式增进法院和企业的交流互动,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大信息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对15家企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促进了本市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三重一大”工作,确定包挂领导和27名责任法官,明确九项司法服务内容;制作服务“三重一大”联系卡,设立四个“司法服务站”,主动为各类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该院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综合服务类一等奖,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市委陈德荣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肯定该院服务经济发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