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825,滨海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逸浩在《滨海县人民法院保障和促进滨海港建设十项措施》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该院超前服务滨海港建设的做法。批示全文如下:县法院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决策,超前谋划,未雨绸缪,主动制定出台了保障和促进滨海港建设的十项措施,做法很好。全县各机关部门要学习借鉴,真正形成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加快推进滨海港的开发建设,使之早日成为我县经济跨越发展新增长极。

滨海港地处苏北沿海,滨海港建设是滨海经济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滨海全县上下按照“突破大航道、加快大配套、招引大产业”的思路,合力推进滨海港建设。为保障9月份开工建设10万吨级航道工程的目标、全面加快港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临港工业发展,滨海法院经过充分调研,出台《保障和促进滨海港建设十项措施》,有力推进了沿海大开发。这十项措施是:依法服务港口开发建设、维护港区企业合法权益、建立港区案件巡回审判制度、提供优质立案服务、扩大港区民商事案件速裁范围、建立港区案件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深化行政审判职能、提升民商事案件执行效果、积极参与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