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推进专项斗争 全力净化社会环境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09-10-10 浏览次数:511
本网盐城讯:随着2009年夏季严打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我院充分运用各种刑罚手段,确保打出声威、打出实效,打得准、打得狠,始终确保积极进取的严打高压态势,不间断地掀起整治斗争新的高潮。
一、继续发挥联动机制优势。我院按照严打初期迅速成立严打整治领导小组部署,充分利用斗争情况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同级机关信息互享制度,收集汇总情况信息12项,确保案件审理高效高质得到强有力的重要保障,并对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办案件抓紧办理,形成信息沟通反馈及时,联动迅速的良性互动机制,确保我院严打整治斗争工作不断深入、持续、良性发展。
二、积极接受领导监督检查。为了保障严打斗争的胜利成果,我院总结以往严打斗争经验和规律,提出“阳光审判”监督机制,邀请上级领导有针对性地加以检查指导,指导审判业务,提高我院严打期间审判人员对案件认定事实、证据把握、定罪量刑掌控能力,对严打斗争发现的新情况,及时汇报请示,得到上级领导的规范指引。有了上级领导的支持,我院审判人员加班加点审结案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主动接受党委和人大的领导、监督,及时汇报严打斗争进展情况,取得党委领导和人大的支持,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快速、高效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督办案件,保证严打斗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规范适用非监禁刑。刑庭审判人员在具体量刑时,既考虑被告人危害行为、危害后果、因果关系、犯罪产生的原因等因素,也考虑被告人的作案年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法定酌定从宽等情节,根据法律的规定严格对犯罪人处以非监禁刑罚。具体适用时,拟适用非监禁刑进行判前社区评估,提请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裁判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严打期间,非监禁刑保持较低适用率。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媒体宣传,激发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严打斗争的积极性,造就强大舆论攻势,形成配合司法机关顺利开展严打的社会大局面。我院参与县政法委组织召开集中宣判大会2次,对十五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通过响水电视台播出,并积极上报信息。在惩罚群众深恶痛绝罪犯行为同时,除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能够教育群众遵纪守法,达到良好社会综合治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