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霸”低价强行收购生猪 强迫交易被判刑
作者:汤天维 陆昊 发布时间:2012-05-07 浏览次数:299
近日,多次强迫农村农户贩卖生猪的郭某、陈某、葛某三人,被如东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至15000元。
郭某、陈某和葛某,均是如东丰利镇农民,且长期以来都以收购生猪向外地贩卖为生。三人相互熟识后,不再满足于正常贩卖的利润,都想着找个办法来压低收购价,吃吃“黑钱”。三人商议一番后发现,患有5号病的生猪一经发现是要活埋销毁的。于是郭某、陈某、葛某三人利用这一点,先哄骗农户一切按照农户的要价收购生猪,然后在把生猪抓上车的过程中,故意揪扯、折腾生猪,甚至用暗藏的铁钉划伤猪脚。在将生猪全部装车后,三人立即要求农户以远远低于事先谈妥的价格成交。如果农户不同意,就恐吓农户这些猪都有5号病,不让他们收购就举报到兽医站将猪活埋。恐吓的同时,也利用了生猪被折腾、惊吓后不易再重新养殖,可能掉膘的常识。彼此之间相互配合,有威胁的,有说合的,几番纠缠后迫使农户不得不低价出售生猪。根据侦查,自2010年5月至12月,短短的8个月时间里,郭某、陈某、葛某等人,先后六次利用这种方式强行低价收购生猪147头,再以市场价出售给屠宰场,共非法获利近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