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办理省“两会”代表审议意见取得代表“满意”的效果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26 浏览次数:532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工作纪录、座谈交流后认为南京中院的办理工作做到四个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和宣传法院工作到位,并且通过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工作能力,态度积极,效果显著。
今年,市法院共承办南京代表团代表审议省法院工作报告所提意见6件,涵盖司法宣传、劳动争议、执行、涉诉信访、队伍和廉政建设六个方面。这些意见视野宽广、内容丰富,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人大代表对监督法院工作的政治热情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市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和督办下,经承办部门、承办人员的共同努力,6件省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已于
办理过程中,市法院根据代表审议意见,结合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三项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及时有效地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和妥善审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时期劳动争议案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劳动争议审判应当坚持的保企业与保民生相统一、规范用工与稳定就业相促进、严格适用劳动法与灵活运用政策相结合的四项原则,建立完善了联系、协调、纠纷解决和督导四项机制。市法院还制定了《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切实做好涉及企业案件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教育、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等等。上述文件和制度的施行,既提高了办理工作成效,又进一步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