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贾汪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中做到三贴近,关注社情民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贴近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院领导亲自带队到企业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分析影响企业发展的症结,找准服务企业发展的着力点。二是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能力,通过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可能导致企业停工歇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为企业提供司法建议。三是多种措施妥善审理涉企案件。对涉及企业群体性以及背后隐含大面积诉讼可能的案件,慎重立案;在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的前提下,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于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采取积极灵活的执行方法,讲求执行的艺术性,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

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生活。一是送法进农村。我院各业务庭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精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盗窃、销赃等刑事案件和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40多起,精心组织策划、巡回审理。二是送法进校园。针对如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主题,少年庭的法官列举了大量典型案例,分析了当前侵财型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群体性犯罪增多的原因;指出学校中学生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以各种名义向学生要钱,随意殴打他人,迷恋网吧,哥们义气,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三是送法进乡镇。为了提高农村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提高村集体企业应对经济危机的能力,我院民二庭庭长多次到乡镇,为村干部宣讲法律,提高他们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搞活集体企业能力,受到好评。

贴近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有关家庭、邻里和睦的案件,采用上门调解、就地审理等方式,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扩大。二是对各类案件的处理,充分考虑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避免出现缠诉上访或群众性闹事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贴近民生,急民之所急。一是对关系到当事人生产生活的纠纷,提前主动地介入调处,该先予执行或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坚决依法采取措施,以维护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生活所需。二是开展司法救助,对下岗失业者、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民、老弱病残者,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给予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三是涉及民生的案件做到优先处理、优先执结、优先支付标的款,同时,做好相关法律知识的咨询服务,做好当事人生产生活情况的回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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