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到尽头 法院巧解燃眉急
作者:李婧 陆磊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数:720
本网南通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确定的首批国家级开发区,区法院相应拥有涉外案件的审判权。该院一贯重视培养承办人员涉外案件的审理能力。近日,该院利用半天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国离婚案件。
三年前,希腊籍男子巴克梯斯与南通姑娘黄某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两个儿子。随着婚姻的深入,双方在生活习惯上的矛盾逐渐显现,最终导致双方形同陌路。近日,该男子因工作原因要回希腊,为尽快结束这段姻缘,向该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外离婚案件。立案当天,原、被告一同来到法院,表示双方已经就婚姻、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原告提出两天后即将飞赴希腊,下次回来可能要一两年后,希望法院尽快开庭处理。立案庭法官在仔细审查了全部诉讼材料后,确定该案符合立案条件。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该院根据案件的特殊性,确定承办法官组成合议庭,立案调解同时进行。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放弃答辩期,当即开庭进行调解,制作调解书。一起跨国离婚诉讼纠纷在高效率的调解中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