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开展的井然有序,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方法灵活,学习形式多样,学习效果明显。

一、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统一

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该院召开院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联系本院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及活动计划。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动员部署,传达学习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在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传达学习市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法院有关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充分提高了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形式灵活多样,学习效果明显

该院根据《实施意见》和计划的学习要求,把警示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活动与社会公德教育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活动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廉政文化教育结合起来。采取丰富多彩、多措并举的学习方式,保证了学习的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

一是集中学习辅导。对省市法院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了省高院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了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及处理办法,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和相关廉政制度。院党组集中学习了三次。全面地完成了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集中学习阶段规定的任务。

二是集中观看廉政录像。该院在集中学习阶段二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腐败大要案》系列等廉政警示录像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廉政教育,使干警明白要坚定理想信念,抵御廉政风险;要尊崇职业道德,守住司法底线;要珍惜工作岗位,自觉遵纪守法。使干警受到了教育,吸取了教训,激发了干警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了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深入。

三是部门学习时间落实,效果明显。该院各部门组织集中学习都不少于12小时,有的部门达20个小时以上。都能根据规定的学习内容,联系自身实际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边学边议,撰写廉政征文和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学习,各具自身特色。各分管领导都能到分管部门组织学习二次以上,每位干警都撰写了一篇廉政论文和三篇以上学习体会,做到庭室有会议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保证了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

四是组织学习观摩活动。集中学习阶段,该院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笔记、会议记录观摩活动。活动采取了审判、执行部门之间,综合部门之间,人民法庭之间进行相互交流的方式,各部门将互查结果填写《警示教育互查登记表》由监察室备存,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提高,巩固效果的作用。

五是组织理论测试。为检验干警学习阶段的学习效果,该院专门根据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内容,制作了理论测试试卷。试卷分为填空、简答、论述等形式,对干警进行了开卷测试,目的是促使干警对学习内容进行全面的复习,强化理解,增加记意,达到了很好的促进学习的效果。

六是邀请中级法院领导进行专题讲座。为了更进一步解读学习内容,增宽学习知识面,加深对相关规定的熟悉理解,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该院特别邀请了市中级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沙爱中主任为全院干警作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沙主任主任讲课的内容丰富多彩,台上台下互动,会场气氛热烈,授课效果好。使全院干警拓宽了知识,接受了教育,提高了素质,为搞好排查整改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督促检查到位,推进下阶段活动

该院院根据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进程,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先后六次对各部门是否学习到位、是否按时组织学习、是否完成廉政论文和学习体会,是否按时上报学习小结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在集中学习阶段,还通过公布监察室电话、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司法为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信箱、投诉举报邮箱等“三线二箱”等方式,随时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执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关于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和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与建议。邀请廉政监督员明查暗访法官的业外活动,广泛征求他们对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意见,较好地促进了学习效果和干警素质的提升,为搞好下一阶段的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