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婴儿连遭家庭厄运 法官倾情化解隔代争养
作者:孙兴旺 徐海燕 发布时间:2009-04-21 浏览次数:938
本网南通讯:年仅3岁就遭遇父母相继身亡的噩耗,为了争夺婴儿的监护权,外公、爷奶撕破脸闹上公堂。
未谋面父女天各一方
2006年2月,家住南通市郊的还在娘胎里的小圆圆就遭遇了家庭第一个不幸,父亲上班途中因出车祸身亡。圆圆的父亲是家里的独子,2005年与妻子王氏结婚,婚后不久便传来王氏怀孕的喜讯。正当双方的父母都在为即将出生的孙女、外孙女四处张罗的时候,父亲突然身亡的噩耗给这个本应幸福美满的大家庭蒙上了阴影。2006年3月,小圆圆如期降临人世。母亲王氏由于受不了丧夫的打击,不久就带着圆圆从婆家搬到了娘家居住,但圆圆的爷爷、奶奶仍然会不定期地前往关心和照看圆圆。
降厄运母女难处一世
在回娘家居住生活的一段日子里,王氏渐渐忘却了丧夫的悲伤,并结识了在通打工的湖北籍男子张某,由于情趣相投二人很快就生活居住在了一起。然而好景不长,突出的感情纠葛竟引发了恶性的杀人命案。2007年8月,因为生活琐事王氏与张某发生激烈的争吵并提出解除双方的关系,觉得受骗的张某提出分手可以但王氏必须补偿其2万元相处花费。其实张某还是有意想挽回二人的感情,多次上门要求与王氏和好,但王氏总是闭门不见,且不愿补偿。不甘人财两空的张某持刀乘夜潜入王氏娘家将王氏及其母亲杀死。当天还在睡梦中的小圆圆不知道自己的两位亲人又在瞬间离自己而去。命案发生后,张某受到了法律的应有惩罚。此时随母亲回娘家居住生活的小圆圆仅能得到外公一人的照料。得知惨祸发生消息后,作为圆圆爷奶的林某夫妇很是难过,没想到孩子这么小就得承受父母双亡的厄运,为了不让孩子的生活因家庭变故受到影响,二老毅然将圆圆接回家来抚养。
找寄托上演争夺大战
随着时间的推移,作为圆圆外公的陈某渐渐走出了悲痛的阴影,很希望把圆圆再接回来由自己照看,以寄哀思。但却遭到了林某夫妇的极力反对,这究竟是为何呢?原来王氏母亲与陈某早年离异,且王氏母亲生前留有多处名下房产,再加上王氏丈夫死后的十几万事故赔款,依法都应由圆圆继承。陈某作为的圆圆外公多年不与王氏母女生活在一起,林某夫妇觉得将圆圆交给陈某照看不太可靠。陈某也曾强行来索要过圆圆,但结果总是因打闹不欢而散。事情还闹到了当地街道的社会纠纷调处部门,虽然经基层民调组织调解达成过协议,约定各家每月轮流抚养圆圆15天,但在具体交接上还是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磕碰等不愉快的发生。2009年2月,还发生了林某夫妇携亲朋强行从陈某家中带走圆圆的事件,甚至惊动了当地警方。
争监护隔代闹上公堂
为了彻底解决圆圆的监护权归属问题,陈某一纸诉状将林某夫妇告上了法庭。诉讼前,陈某还通过当地的居委会,拿到了指定由他作为圆圆监护人的证明。鉴于案情的特殊性,法院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下判,而是通过调解形式以期解决好双方当事人间的情、理、法纠葛。在召集双方调解时,办案法官还特别邀请了各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工会干部出面参与纷争的处理。由于圆圆目前年龄尚小,无论谁获得监护权,都必须能够提供最有利于其健康、幸福成长的条件。从双方提供的证据分析,林某夫妇家境较好,且有足够时间、精力照看孩子,而陈某现仍在一家单位做保安且经常要上夜班,故圆圆随林某夫妇生活较有保障。
为了弱化矛盾,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终于达成了令双方均为满意的调解方案:被告陈某享有圆圆的监护权,并委托原告林某夫妇实际抚养圆圆直至独立生活时止;陈某有权在节假日临时接圆圆回家居住、照看但不得影响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双方有义务互为对方提供探视、照看圆圆的方便和条件。至此,历经了诸多不幸的小圆圆终于可以安定地生活了,幸福地享受隔代亲人们给予的共同关心和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