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哥哥结婚生子时欠下一屁股债,弟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遂利用工作之机,合伙与他人盗窃本厂的废旧物资。1128,南通开发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这名安徽男子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赃物折款人民币34650元,发还给被害单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王某系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人,刚满18周岁,小学文化,家住安徽省太和县赵庙镇龙王村,入厂后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资。由于哥哥结婚生子时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欠下了好多债务,王某心生邪念,想一下子替哥哥把债务还清,消除家中后顾之忧。于是,今年6月,其伙同他人多次在公司厂区内,利用挖墙洞的方法,盗窃废铁块、电缆线,共计销赃所得34650元。大部分赃款邮寄给家里帮哥哥还债,其余均挥霍一空。79日凌晨,王某等人再次盗窃铁块时,被公司保安巡逻发现,逮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