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立足服务社会主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执行涉农案件的新方法,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农案件482件,和解结案245件,平均执行期限同比缩短12天,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优化配置人员。该院在审判任务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加强涉农执行工作,增加执行合力,抽调五名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工作的干警充实到执行一线,从事涉农案件的执行工作。

二是巧借外来促和解。该院牢固树立全程和解意识,适时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参与执行和解。借助村委干部之力辩法析理,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借助当事人亲属朋友之力沟通交流,使双方能够消解怨气互谅互让;借助村内有威望的长者之力对话谈判,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三是捕捉执行时机。针对外出打工的被执行人在农忙时节大量返乡的实际,该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调动精干力量,发扬奉献精神,早出晚归,抓好执行。穷尽执行措施,集中清理损害赔偿、民工工资、借贷纠纷、购销纠纷等涉农案件,

四是注重审执结合。抓住审执配合的结合点。统一立、审、执做法,在立案环节,引导当事人慎重起诉和申请执行,在审理环节,积极采取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审执难案和执行不能案件,力求通过提高当庭执行和自动履行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五是强化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用足用活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赋予的执行权力,通过 “财产申报、委托调查、专门查询、媒体曝光、有奖举报、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方法,加大罚款幅度,同时对被执行人及责任人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案外人妨碍执行的,从严处罚,净化执行环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