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杨哲勇 发布时间:2007-12-03 浏览次数:715
本网徐州讯:党的十七大报告字里行间都闪烁着爱民、亲民之情,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和理念。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就要将关注民生付诸于公正、和谐司法的具体行动中去。笔者认为,首先,人民法院应当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只有如此,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可以说,司法为民、关注民生,既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要求,也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新发展。其次,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司法贴近百姓、亲进百姓。要认真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等措施;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诉讼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要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判必公、有访必接和有执必果。”这不仅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是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