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积极为“三农”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农业发展、农村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受到群众好评。

一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调解民事、经济纠纷。二是对涉及“三农”的民商事案件,坚持多调少判,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特别是对人身伤害赔偿、相邻关系、离婚等矛盾激化案件或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矛盾,认真做好调解和解工作,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消除隔阂。三是对坑农害农的假农药、假种子案件,入室盗窃、寻衅滋事、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电力设施、街匪村霸等严重危害农村社会治安和农业生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四是对加重农民负担、非法占用农民土地的行政案件,灵活运用政策和法律,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过程中,采取下乡巡回办案、在田间地头调查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对“三农”案件实行快审快执。在审理程序上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力争尽快审结;在执行上除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程序简化外,免交执行费,快速执行,使农民能安下心来搞生产,争取做到不误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