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关法院司法建议被南京长江油运公司采纳
作者: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10-16 浏览次数:780
本网南京讯:今年上半年,下关法院审理了被告人袁德宏、王勤荣、赵希栋贪污一案,被告人在处理污油水的过程中,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故意放油,合伙将含有二甲苯的污油水处理给公司指定以外的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审理中发现,被告人所在单位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对船舶运输中产生的含有化工原料的污油水的处理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和监督,给予了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判决生效后,下关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提出了三项整改意见:一是定期审核各条船舶的用油量,以免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对污油水处理的规定,并加强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廉政纪律教育和对违规违纪的惩戒力度。
油运公司对下关法院的司法建议极为重视,及时作出了回复。公司纪委经认真研究,对涉案人员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出台了思想教育、制度完善、强化监督、查处违纪等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开展行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活动中,公司印发了《关于袁德宏等人违规处理污油水并私分所得款的案件通报》及相关专题宣传提纲,在《南京油运》报开辟职业道德“大家谈”专栏,进行舆论引导。组织了行风、职业道德教育专门培训班和座谈会,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干部和船员加强行风、职业道德建设。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上报公司纪委。
二是及时转化整改教育工作成果。纪委结合庭审录像、被告人悔过书及开展的各类警示教育座谈会资料,与组宣部联合制作了一部警示教育片《污染的灵魂》,下发至各直属单位和船舶,作为2007年全公司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教育资料。
三是进一步修订《船舶污油水处理管理规定》。公司纪委认真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找出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采纳司法建议,向公司行政部门提出完善防范措施的建议。日前,公司已重新修订《污油水处理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了对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