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响水法院坚持和谐司法,积极通过调解的办法,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有力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4月份,正值耕种的大好季节。

而响水县陈家港镇季某却无心农忙,因100亩承包地与百户村民发生激烈矛盾,要不是相关部门及时阻止,双方还差点发生流血冲突。

五年前,季某与村里与签定了为期1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今年初,季某备好春播物资,满怀丰收的希望准备耕种时,却遭到近百名村民集体阻拦。村民认为承包合同无效,坚决不让季某耕种,要求终止合同。虽经多方处理,也无法达成协议。

  “再不处理不了,这个季节就耽误了”。季某不得已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排除妨碍。双方矛盾激化,纠纷如何平息?承办法官一接到案件,就到乡镇机关、季某和村民家里了解情况,原来村民担心日后土地被征用,自己得不到补偿,这才要求终止合同。为了解开群众思想上的疙瘩,承办法官耐心解释宣传法律,和季某和村民进行坦诚沟通,承办庭庭长李克才多次深入田头农户,弥合双方的分歧,矛盾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416上午,在陈家港法庭门前,站着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

老人今年83岁,膝下只有一子陈某某常年在外打工,老人独自一人在家中。儿子偶尔过年回来,也从不给老人一分钱花。

现在,老人又生病了,身上没钱医治。不得已走了十几里路到法庭求助。

为了尽快解决老人眼前的困难,法官决定先与老人的儿子联系,向他说明法律的规定,如果他能够回心转意,愿意赡养老人是最好的,如果不行,再按照法律程序为老人维权。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终于通过电话联系到陈某某。在电话里,法官语重心长对他进行了教育。在法官的感召下,在道德的谴责下陈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下午立即回来带老人看病,然后把老人带在身边一起过日子。

老人临走时,法官没有忘记送老人上公交车,付了车费后又从口袋里掏出20元钱交给老人,看着法官通过来的20元钱,老人不禁老泪纵横,紧紧围住法官的手。

五河村村民尹某在家附近一个木材加工厂打工,因操作时意外导致左手残疾。因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存在严重分歧。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次仲裁处理,均未达成和解协议。今年3月,尹某一纸诉状将该厂告上法庭。

作为工厂来讲,是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工人发生这样的纠纷,不仅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还影响了当地的农业发展。作为受害者尹某,由于赔偿问题几年没有解决,更是身心疲惫。

如何说服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席陈梅想到了工会特邀调解员,邀请县总工会潘玉菊同志参与调解。潘玉菊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到情理道义,从企业的发展到家庭的幸福,做了大量说服工作,使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解决问题。而后,她协助法官为双方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逐步拉近双方的距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