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岔河法庭与辖区交警联手调解道赔纠纷
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12-05-07 浏览次数:353
5月2日,岔河法庭法官在如东县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丰利中队现场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成功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当事人张某和徐某对该纠纷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对法官和交警中队队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十分感谢。
2011年9月12日,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交强险脱保),由西向东行驶至丰利镇凌河砖瓦厂路口时,与跨在电动自行车上停在公路上的张某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受伤,两车局部损坏。丰利交警中队归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痕迹鉴定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邀请如东法院岔河法庭徐福生法官到场对当事人释疑解惑和法律释明。在交警中队吴宝俊调解员和两位法官多轮调解下,徐某表示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共计128100元,张某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均申请法院要求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岔河法庭徐法官在交警中队办公室现场制作了确认审查笔录、确认决定书对该起纠纷处理结果进行了司法确认。徐某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将赔偿款交到张某手上,双方握手言和。
该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只是岔河法庭对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的其中一例。近两年来,该法庭不断创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共对辖区87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节省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