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着力提高“三率”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梁枫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252
本网无锡讯:多年来,宜兴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着力提高陪审率、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
一是提高陪审率。该院依法选任了30名人民陪审员,并根据各位人民陪审员自身的职业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案件,合理安排他(她)们参加陪审。选聘了3名工作经验丰富、热爱人民陪审工作的老同志驻庭陪审,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09年,该院一审陪审率达12.27%,同比上升了9.94个百分点。
二是提高调撤率。该院积极延伸陪审职能,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易取得群众信任的优势,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继承、婚姻家庭等一些特殊类型案件的调解工作,并参与到诉前、诉中等诉讼调解的各个环节中来。通过人民陪审员明理、释法,积极钝化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2009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为77.5%。
三是提高服判息诉率。2009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34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缠诉,服判息诉率达100%。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专业技能优势,对涉及建筑、医疗等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案件请陪审员参与审理,提高了案件的审理质效,上诉率同比下降了0.7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