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年来,滨湖法院健全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干警将涉及七方面的情况,即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的情况;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从业、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强化对干警的廉政监督。该院加大对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报告失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