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意愿未成玩失踪 失望妻子诉讼成原告
作者:张芳芳 陈勇 发布时间:2010-01-15 浏览次数:537
本网盐城讯:因琐事夫妻发生矛盾,丈夫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丈夫即抛弃妻儿离家出走,妻子在家苦等两年无丈夫任何音讯,对丈夫已经彻底失望的妻子诉讼要求与无情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小陈与丈夫小张于1995年相识恋爱,次年按农村风俗举办结婚仪式,同年农历6月20日生一男孩,1997年2月13日,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原、被告婚初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睦。丈夫小张于2007年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本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小张离婚的诉讼请求,小张拿到判决书后不久即离家外出不归,下落不明。小陈一人独自抚养照顾小孩,期盼着丈夫会回心转意,有一天能回家与其团圆,妻子一等就是两年,在两年无任何丈夫的音讯,对丈夫彻底失去信心的妻子于2009年8月10日,具状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间理应互相理解,互敬互爱,共建和睦幸福家庭,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而致夫妻关系不睦,双方均有一定责任。被告张登国长期外出不归,下落不明,应负离婚纠纷的主要责任。鉴于双方分居时间较长,故应当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了小陈与小张婚姻准予离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