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审工作进入良好运行态势
作者:无锡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1-13 浏览次数:349
本网无锡讯: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达到快审快调、保证案件审理效率及质量的目的,采取了多种手段以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心各项工作进入良好运行态势。从
无锡开发区法院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设定了十一种适于诉前调解与速裁案件类型,并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
一是严把选案关,做好释法工作。在诉讼中心工作运行中,中心审判人员按照《工作意见》严格甄选案件,对从未或不能接受诉前调解的当事人耐心做好解释宣传工作。经过努力,绝大多数当事人能接受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模式,使原应由民一庭受理及审理的案件中的大部分案件分流至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审。
二是做足送达“功”,保障调解、速裁工作有序开展。中心审判人员做到了接案当日即通过电话、短信与被告联系,告知调解要求、确定调解时间。在电话联系不到被告或被告不愿意来我中心调解的,再通过通知书、传票等方式进行传唤,如当事人均在本地,亦通过上门送达、由当地街道或社区配合送达、张贴送达、亲属转达等方式进行通知。
三是调解手段多样化,有效达到调解目的。中心审判人员不拘泥于院内面对面得调解方式,根据案件情况不同灵活采取电话调解、巡回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取得了很明显的效果,并受到当事人好评。
四是快速审理,速裁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中心受理的诉前调解案件中经调解未果但又适合速裁的案件,立案后对争议、矛盾较小的案件做到当天审结,较有争议的案件快速审理,案件平均审限为7.1天。在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中心审判人员还注重了程序的合法性。
五是巧借外力,将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有机结合。中心在提升自身化解纠纷的能力的基础上,还充分发挥旺庄、江溪、梅村、新安和交通巡回法庭的平台作用,通过巡回法庭的合力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征地拆迁纠纷、邻里矛盾、催讨农民工工资等几类矛盾易激化案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充分的息诉工作,从而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新的一年里,无锡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进一步理顺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的关系,继续实行案件实体评查和程序评查制度,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调研,交流审判经验,确保审判质量。与此同时,认真关注案件的隐性质量问题,进一步构建办案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评审案件质量,强化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