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丈夫因触犯刑律,被法院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奈的妻子无法忍受丈夫的行为,遂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

女孩小武与男孩小薛双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1999521日登记结婚,2000920日婚生一男孩,生活幸福美满,2006年小薛因触犯刑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奈的妻子不能忍受丈夫小薛犯下的错误,于2009921日诉至射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在庭审中过程中,丈夫对犯下的错误深表悔意,对家庭对小孩深表欠意。

在承办法官主持、狱警协助下,对双方采取了个别交流调解的方案,通过个别交流,双方对离婚均没有意见,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夫妻离婚,婚生男孩随小武生活,放弃要求丈夫小薛承担抚育费的请求,对于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双方均表示放弃主张的调解意见。一对怨偶最终和睦的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