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灵魂,是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最本质要求和体现。2009年宿城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375件,连同上年旧存1045件,共计10420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人均结案继续全市第一、全省领先。在“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情况下,该院以规范审执流程和完善管理机制为抓手,始终把案件质效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和“生命工程”来抓。

一是规范案件审执流程。该院严格规范审执结流程管理,建立了由庭长、分管院长以及审监庭层层验收和评查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大会通报案件质效评查情况。 

二是完善质量评查机制。该院采取量化指标考评体系,把审限内结案率、当庭宣判率、调解撤诉率、改判发回率、申诉率、信访率、卷宗合格率、归档率以及执行异议率、有效执行率等作为重要指标体系,为每一名法官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及案件质效量化考核表,并作为对法官立功受奖、评先选优、提职晋级主要依据。

三是新老法官传帮制度。近几年来该院年轻法官逐渐增多,由于案件压力特别大,只要具备审判资格的年轻法官都承担了十分重要的审判业务,为确保案件质效,该院实施了新法官与老法官“传帮”制度,每位资深老法官都要带一至三名徒弟,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辅导业务开展情况。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加强审判质量最后一道防线,对在审判实体、审判程序和审判行为等方面存在质量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不护短、不遮掩,该调离审判岗位的调离、该免去审判职务免除,对有违法违纪的人员严格按“五个严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