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民事案件总结出一套简明扼要、行之有效的庭审驾驭方法??“三点论”庭审法,即“固争点、查重点、辩难点”强化了庭审功能。

固争点,即归纳、固定争议焦点。在庭前证据交换阶段,根据当事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及对证据发表的意见,或庭审调查初始阶段,在原、被告和第三人陈述、答辩之后,由法官归纳出争议焦点,将案件要审理的主要内容和调查范围固定下来,确保整个庭审中心突出,秩序井然。

查重点,即调查、核实重点。法官在归纳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再归纳调查重点,把争议焦点细化、具体化。调查重点被查清之后,焦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辩难点,即辩驳难点,庭审调查后,案件基本事实一般都已查清,如果仍有困扰法官的争点,那定是案件审理的难点,此时,法官应充分发挥庭审驾驭功能,组织、指挥当事人进行法庭       辩论,通过法庭辩论促使当事人进一步辨明是非,为调解或裁判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