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097月获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宜兴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27件,目前已审结22件,并全部以调解撤诉的形式结案,调撤率达100%。

一是关联案件集中调。今年共受理原告或被告为同一主体的关联案件23件,占收案总数的67.6%。针对关联案件涉及人员较多、案情具有相似性的特点,该院及时召集同一关联案件的当事人召开调解会,通过集中调解的方式让各方当事人就相关案件事实共同商谈交流,全面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

二是明确定性规范调。改变“和稀泥”的调解方式,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辨别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在明确被告行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就赔偿数额以及有关权利的许可方面进行调解;在明确被告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着重做原告方息诉动员工作。

三是掌控标准合理调。在侵权赔偿的尺度把握上,做到参照法定标准与考虑当事人实际赔偿能力相结合。对于赔偿能力较强的侵权主体,尽量参照法定标准要求其承担责任,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实际赔偿能力较差的自然人主体,说服原告适当降低赔偿要求,力争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