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日,南通港闸法院审结一起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徐某等多名被告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行一审被依法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四十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徐某数年前结识一群无业人员后,通过物质利诱、感情笼络等手段,逐步建立了以老乡、亲戚、合作伙伴等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组织内部,“小弟”服从“大哥”,“办事”时集中吃住,表现突出者事后给予奖励。该组织成员在周边地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该案涉案人员十余名,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抢劫、寻衅滋事等七个罪名。该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审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数罪并罚判处二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