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开庭 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作者:刘海燕 发布时间:2009-12-09 浏览次数:484
本网南通讯:南通港闸法院扩大人大代表监督渠道,组织人大代表旁听院长开庭,将审判活动直接置于人大代表监督之下,接受人大代表打分评议,以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庭审过程节奏紧凑、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庭审活动持续到中午十二点,休庭后合议庭顾不得休息片刻,即进行了认真的评议,最终认定被告人陆某受贿事实成立,不具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0元。
二十四名人大代表认真旁听了全部庭审过程,庭后进行了热烈的座谈讨论,代表们对整个庭审活动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庭审规范、驾驭能力强、形象端庄、语言文明,同时也看到法官们的敬业和辛苦。他们也表示从中深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