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无锡惠山法院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院干警积极行动,创新实践,牢固树立“人民司法人民性”核心理念,不断地继承和发扬马锡五“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将法律的春风吹遍乡村田间,把司法的关爱与温暖送到百姓心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着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和谐颂歌……

一颗真心,外来工笑啦!

在惠山法院前洲法庭举行的“外来职工工资执行款发放现场会”上,当李某等31名外来职工领取到拖欠一年的工资执行款时,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露出了久违的笑颜。

李某等人均来自外地,长期在前洲镇某针织品公司工作,自去年开始,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还拖欠了职工数十万元的工资,李某等人多次讨要工资未果,生活陷入困境。当地村委为了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还垫发了2万多元的生活费,以解燃眉之急。去年12月,李某等21人向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今年3月,仲裁委作出了支持李某等人请求的仲裁裁决。与此同时,还有11人则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款,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今年4月,前洲法庭受理了这批执行案件。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关系到众多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社会影响大。前洲法庭迅速行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展开执行。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庭依法及时查封了公司的所有设备,并采取多种方式联系社会力量,尽量将所查封的设备卖出高价,但一些买家出的价格只有十几万,难以保障当事人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

为此,法庭多方考虑后,决定依法对被查封的物品进行拍卖,并最终拍得了26.26万元的款项,比原先买家报出的价格高出了10多万元。当拍卖款项划至法院账户后,法庭立即对每一个申请人的工资款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算,并尽快将执行款发放到各申请人手中。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法庭还依法免除了执行费用8339元,镇社保所也免除了仲裁费用2000元。法院尽最大程度维护外来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案件执行取得了圆满效果。

一片真情,当事人哭了!

当法官把8500元执行款交到当事人李某的手上时,他顿时泪流满面,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这是救命的钱啊!这下咱家日子又可以过下去了。”

安徽籍来锡打工的李某与无锡籍曹某双双违章驾驶摩托车,致使车辆相撞酿成恶性事故。李某四肢瘫痪,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一级伤残;曹某上肢及颈部严重伤残,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为四级伤残。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家中女人的身上。两人的妻子都不识字,只能靠外出打零工赚取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负担孩子上学的费用;工作之余还要照顾卧床的病人。由于事故车辆均未购买保险,巨额医药费更是将这两个普通农村家庭压的喘不过气来,东借西凑才勉强度日。

悲剧发生后,李家、曹家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李某与曹某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故两人均需向对方给付赔偿款。债务抵消后,曹某还需给付李某18500元。可此时的曹家,根本无力支付赔偿款,李家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洛社法庭受理了此案,执行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后并没有采取机械的执行措施,而是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到曹、李两家走访,耐心宽慰病人和家属。同时,积极主动与当地村委取得联系,为生活困难的两家人争取物质帮助。法官的言行深深打动了曹家,曹家经多方筹措,借得10000元执行款,但是,对余下的8500元执行款却再也无能为力了,李家却还急需这笔钱,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期间,李某的妻子多次上法庭,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甚至将已经瘫痪的丈夫抬至法庭,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法庭工作人员坚持和谐司法,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自掏腰包接济李家,亲自打车护送李某回家,使矛盾没有进一步激化。

每隔一段时间,法官都会去看望他们,抓住时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了解到事故当天李某是为了帮朋友蒋某办事才开摩托车外出这一情况后,法官另辟蹊径,积极与蒋某取得联系,主动争取蒋某的支持。在她的努力下,蒋某同意借3500元给曹某偿还执行款。与此同时,在院、庭领导的关注下,该案启动了执行救援基金5000元,并免去了相关执行费用,至此执行款全部到位。

一份责任,企业主感动了!

炎炎夏日,深夜12点,惠山区工业园区钱桥配套区内,警灯闪烁,工程车轰鸣,惠山法院阳山法庭三名干警仍坚持在办案一线,精神抖擞地工作着。“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这是阳山法庭干警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原告无锡市某冷轧带钢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某物资有限公司均是惠山区工业园区钱桥配套区内的企业,两家企业原系业务往来单位。但近年来,宁波物资公司一直拖欠无锡带钢公司货款10余万元。带钢公司曾多次上门催讨货款,但物资公司一直寻找各种借口拒付货款。后经带钢公司多方了解,为了达到拖欠货款的目的,物资公司在其银行账户上从来未曾有过大量资金,且因其系贸易公司,并没有实体生产,故其经营场所也没有可供保全的财产。

一天下午5点左右,带钢公司从相关渠道得到可靠消息,宁波某运输公司要在钱桥某一薄板厂内提取一批物资公司所有的带钢,且这批带钢已经装车,马上就要出发前往宁波。带钢公司立即派人赶往现场阻止车辆开出厂区,同时立刻派人赶往阳山法庭申请诉前保全。当时天色已晚,法庭干警均已下班,见此情形,带钢公司的人急得团团转。法庭值班人员将情况及时报告了庭长,庭长获悉后,立即指派三名干警到薄板厂去采取诉前保全的相关措施。三名干警有的在吃晚饭,有的在回家途中,得到指令后,立刻放下手中的碗筷,调转车头,齐齐向法庭赶去。在仔细审查原告的申请材料以及担保资料无误后,法庭对带钢公司诉物资公司货款纠纷案件进行了立案,并决定立刻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对该批带钢进行扣押。

晚上7点多,三名干警赶到了薄板厂依法执行公务。但是,运输公司的驾驶员极不配合法院采取扣押手续。为了确保扣押措施顺利进行,三名干警又对驾驶员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促使驾驶员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将已装上车的货物卸下来。整整用了三个多小时,货车上带钢才全部卸下。随后,三名干警开始认真清点带钢数量并逐一贴上封条。

所有的工作完成后,时钟已指向了深夜12点多。满身的汗水和疲惫却抵挡不了法院干警成功采取保全措施的喜悦。阳山法庭“心系企业,为民着想”的行动深深感动了当事人,法院干警高效、敬业的精神也使当事人感到由衷的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