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性训练学员摔伤 俱乐部为教学方式不当买单
作者:邓文瑶 倪天石 发布时间:2009-12-07 浏览次数:503
本网无锡讯:学员在练习截拳道的对抗性训练中造成关节脱位,近日,江苏省无锡南长区法院对这起因俱乐部教学方式不当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一审判决,由俱乐部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同时返还培训费。
2009年1月,一直视李小龙为偶像的刘群到无锡某俱乐部办理了截拳道训练全年卡,并交纳了1600元的培训费,准备学习这套自己一直很感兴趣的 “功夫”。
刘群表示:要求俱乐部承担自己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21000余元。
俱乐部则认为:刘群在训练时并没有表示自己受伤,他应该是在其他场合受伤的,要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俱乐部作为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应作出明确的警示或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危害的发生。被告提出刘群在训练时并未立即表示已受伤,他的受伤与俱乐部无关的主张,与被告教练的陈述不符,且未提供原告在他处受伤的证据,应认定刘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