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江苏全面实施立案登记第一天
作者:王晓红 发布时间:2015-05-05 浏览次数:2630
“截至上午12点,全省法院共计立案案件2492件,其中刑事自诉112件,民事1441件,行政59件,执行880件。此外,接收诉状并告知当事人补正的案件152件,其中刑事自诉2件,民事85件,行政25件,执行40件。”5月4日下午,南京市栖霞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连线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代表我省法院向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作了江苏法院立案登记首日的情况汇报。
当天是立案登记制正式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全省各个基层法院是否出现立案数井喷还是保持平稳、一切如常?记者跟随周继业带队的省院督查组一同来到南京市中级法院、鼓楼法院和栖霞法院实地采访。
“我就是听到消息,等立案登记制正式施行这一天来打官司的!”上午9点未到,南京市民戴先生早早来到南京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他的手上捧着厚厚的一叠材料,显然是有备而来。
戴先生的心病缘于13年前的一次拆迁,他认为当初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导致自家房产未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房屋被毁、土地使用权被征收。其间,虽然相关部门已经作出了《不予赔偿决定书》,他屡次想通过法律手段再次启动维权。
当天接待他的南京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殿美,耐心地帮他核对带来的那摞材料。
“面对这起13年前埋下的纠纷,案情之复杂,材料之繁琐不是当场可以判定的。我能做的,就是当天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先接收其诉状及相关材料,并出具材料收据,至于是否立案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此,戴先生表示理解也感到欣慰。
一同参与督查的省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张婷婷向记者进一步解释道:“人民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除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一律登记立案,对于不能当场登记立案的,均应接受诉状和申请书,并出具材料收据,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更为繁忙的景象。立案庭庭长胡腾云介绍,早上上班一个小时已经立案11起,不过,这对于鼓楼法院而言并不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以往每天也要受理70件左右的案件。从今天上午的数字看来,立案情况比较正常!”
针对执行立案新规而未现案件大量增加的问题,鼓楼区法院院长衡阳分析认为,一是南京法院的立案门槛本来就不高,能立的案子平时就消化了,以“民告官”案件收案为例,仅该院去年一年就受理了180余件;二是新规执行首日,一些代理律师为避开高峰,未赶在当天来立,这也就是说立案新规实施后仍有可能出现案件量增大的现象。据衡阳介绍,2014年鼓楼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00余件,实施立案新规后,法院将严格执行新规要求,对该立的案件实行一路绿灯制。
记者注意到,当天受案大厅里每个法官身边都配备一个书记员,录入登记和形式审查合并进行,极大缩短了当事人立案的时间。
而在鼓楼法院4楼会议室,一场座谈会正在热烈地进行着。当天早些时候,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一同现场实地察看了鼓楼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首日的工作情况。代表、委员们对当天的立案情况表示满意。
“早在2009年,江苏三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始终把立案工作作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事件。”座谈会上,周继业向代表、委员们介绍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我省立案登记工作良好的工作基础。“经过这么多年的探索,我省已经将立案、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职能全部纳入诉讼服务中心,将其建设成为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诉讼服务大厅(信访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同步运行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如今的立案登记改革是这一平台新一轮定位。”
南京市中级法院院长胡道才介绍了南京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规定和应对举措,和代表委员们一道分析研判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面临新情况及解决的途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立案需求,切实改变人民群众立案难的问题。
据悉,昨日,江苏高院共组成了7个督导检查组分赴13个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现场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同时,全省各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当天都在相关法院进行现场办公、现场指挥。各市中级法院也派出督查组对基层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进行督查,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其中,南京、南通、徐州等法院当天上午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诉讼服务中心视察立案登记工作,徐州中院还邀请律师代表参加。
截至发稿时,记者从省法院获悉,经过我省三级法院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立案登记首日的立案登记工作。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工作态势总体平稳,未出现立案登记人数过多导致排队立案或立案登记失序的现象。当天共计立案案件5525件,其中刑事自诉235件,民事3503件,行政315件,执行1471件,国家赔偿1件。此外,接收诉状并告知当事人补正的案件424件;裁定不予受理案件4件,其中民事1件,行政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