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1124,扬州广陵法院对全市涉案值最高一起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等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20083月间,被告人李某编写了用于盗窃网络游戏帐户信息的木马程序后,与张某在互联网上以2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出售给被告人张某某、陈某、蒋某等人,三人又通过戴某等人将木马程序在互联网上传播,共获取近数万网游用户的帐户信息,并将账户内的游戏装备、游戏币等出售。被告人李某等八人通过制作、销售、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共非法获利300多万元。

1124,法院对这起全市最大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