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再次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次数:735
本网苏州讯: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最近,市中院根据最高法院通知精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在11月底前再次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此次教育活动既是为了贯彻上级法院重要工作部署,也是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年终审判任务重等困难,统筹安排予以落实。在活动中,要着力贯彻“三个结合”和“五个一”的要求。“三个结合”,即: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与年终完成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五个一”,即:组织一次集中专题辅导或授课,学习一本反腐倡廉书籍(《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每个干警撰写一篇接受教育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组织一次交流讨论,进行一次队伍反腐倡廉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