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相:以科学的审判管理牢牢抓住审判工作主动权
作者:马志相 发布时间:2009-11-20 浏览次数:1586
我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从2004年开展以来,以科学管理理念为指导,统筹协调、完善机制、推陈出新、提高效能,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省院的全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基本形成规范管理和全员自律的良好氛围,审判管理成效明显。市中院先后二次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中成绩优异,荣获市级机关先进单位称号,中院审管办先后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审判管理的统领性,实现管理理念的科学化
审判管理是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抓住审判管理就抓住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作为法院领导,更要励治于、擅长于审判管理,以科学管理理念为指引,突出审判管理的统领价值。
??明析审判管理的重要性。在当前错纵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各种社会矛盾应运而生,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的司法期盼日益强烈,如何通过推进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我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能和肩负的神圣使命。我通过学习审管文件,更新审管理念,领悟审判管理内在规律,明晰审判管理统领功能,并使之成为党组的共识,作为统领审判工作的“牛鼻子”,努力用科学的审管理念引领法院工作。
??培植审判管理的全员性。明确审判管理重要性后,我们注重培养审判管理的全局功能。针对部分法官中存在着对审判管理定位的不同认识,我们反复在各种会议和场合,突出强调审判管理的全员性要求,提出了向科学的审判管理要质量和要效率,通过科学的审判管理立公信和树威信。我们还积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管理经验,帮助干警转变理念,打破思维定势,牢固树立“管理强院”的全局理念,培植全市法院干警人人参与审管工作的自觉性。
??发挥审判管理的指引性。我院注重合理运用审判管理方式,制定和落实审判管理重点工作规划和制度,利用客观、公正、及时的管理成果,发挥审判管理决策指引功能。我本人坚持每周听取审判管理动态报告,每月听取审管办关于全市法院上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中院党组定期听取全市法院审判管理的重点难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予以协调解决,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抓好党组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审判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管理模式的现代化
多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在优化审判质效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体系,从机制上保证规范性,做到审管部门的权责一致,按制度化、规范化等现代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人治”和无序管理带来的弊端,发挥了审判管理的核心作用。
??强化职能为规范管理提供保障。做好审判管理关键在人,近年来,我们强化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专职管理职能,在审判管理部门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模式上倾心关注,将全市法院将懂业务、会管理、负责任、高素质的人才调入审管部门,同时赋于审判管理部门审判决策、人事管理、队伍监督的建议权,在作出审判工作重要决策和法官任免奖惩决定前,主动听取审判管理部门的意见。逐步完善了重点指标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审限流程审批、审判权运行跟踪、审判业绩考评与法官奖惩挂钩等五大机制,充分发挥了审判管理的职能作用。
??深入调研为规范管理提供依据。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我院形成了良好的调研机制,由院长直接参与,以党组成员分工形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在人案矛盾突出、执行难问题加重、申诉上移明显、信访压力加大情况下,对基层法院的司法改革举措、司法能力状况、法官队伍现状作深入了解,为更好开展审判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中院领导经常深入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和法庭进行指导,实地慰问一线干警,激励一线法官干劲;中院下派审判骨干深入基层法庭协助办案,整体提升全市法院司法能力。
??创新举措为规范管理提供导向。多年来,我院通过创新举措,使审判管理不断趋向合理化、科学化。我院通过出台《法官审判权行使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法官在行使审判权中出现案件差错、违纪投诉等六种情形时给予黄牌、红牌警示;对情况严重,不适宜从事审判工作的调离岗位或暂停审判权。同时将申诉多、投诉多、发改多的法官列入质量警示名册,由院庭长对其进行警示谈话,提高定期抽查比例。通过制定《庭长审判管理考核细则》和《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办法》,将监督结果与岗位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发挥审判管理的导向作用。
三、突出审判管理的准确性,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审判管理工作的客观真实,是体现管理价值、发挥管理作用、取得管理实效、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将真实作为审判管理的基本准则。为确保审判管理的健康运行,我院党组一班人统一思想,将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开展审判管理的基本准则,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意识,在维护审判质效体系真实性上作出表率。不仅在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上深挖潜力,还通过组织开展“促进案结事了、实现争先进位”等审判管理专项活动,努力在提高审判质量、减少申诉信访、提升办案效果上下功夫,真正发挥审判质效指标的决策导向作用。
??将督查作为取得实效的推进手段。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将院长督查与督查院长结合起来,作为取得管理实效的推进方式。院领导经常审核审判质效指标,对审判管理的督查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直接向基层法院一把手交办,并进行现场督办。为防止质效检查走过场,我们将基层自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变一次性督查、突击性督查为反复督查、跟踪检查,帮助查找存在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在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将科技作为深化管理的提升阶梯。科技管理是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的基石和阶梯。多年来,我们加大投入,通过对重点指标跟踪、法官业绩考评、庭长管理考评、条线业绩管理和审判流程节点等软件运用提出需求和研发,大力加强审判管理的软硬件配备,使审判管理的科技水平得到提升,推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在科学、规范、准确的条件下,向更高层次迈进。
通过五年的实践,我市法院的审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核心作用得以彰显。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从2004年49.7%,上升到2008年的71.67%;上诉率、发改率、申诉率、投诉率同比显著下降。法官人均结案从2004年全年78件,上升为2008年138.3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04年的42.5天下降为2008年的23.9天,审判质效水平大增。在上一届全省法院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南通中院获奖篇数列全省各中院之首,在全国中级法院中处领先位置,并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二十周年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审判管理工作在省法院的深化推进下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