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2年前,安徽人王兵在公交站台等车时拿了人家递给他的一盒“免费”牙膏,结果被对方以“开奖费”为由拿走百把块钱。王兵从这次上当中得到“启发”,带人在南京同样干起了送牙膏强行索要“开奖费”的勾当。

王兵今年三十多岁,以前是做废品收购的。20084月初,王兵的废品收购生意已经趋于停止,他突然想到了一条快速来钱又不累的“妙招”。原来2年多前的一天早上,王兵乘公交时,看到站台边上有人发免费的牙膏。来人递给他一支,王兵稀里糊涂就收下来,结果对方说他“中奖”了,要交点“开奖费”,他没办法给了对方100元。这次经历王兵久久不能忘。

“别人可以这么挣钱,那我也可以这么挣钱!”王兵想。随后王兵叫来了自己的弟弟王平,并且叫上另外一个女老乡刘惠和朋友朱红,一起过来帮他的忙。王兵准备了廉价照相机、手表以及牙膏等作案工具,伺机作案。去年4月的一天早晨6点多,四个人赶到中央北路铁路桥附近,由朱红假装发免费牙膏,一旁的刘惠做“媒子”,她假装接过朱红递过来的牙膏,朱红称“中奖了”,有奖品,刘惠乖乖“交上”100元“开奖费”。见此情景,路过的外地市民周刚也接过朱红递过来的牙膏,他同样“中奖了”,朱红要他交100元“开奖费”。周刚发觉有点上当的迹象,不肯给钱,这时旁边的王兵、王平上来一把抓住周刚的衣服。“不给钱,你就走不了了!”两人威胁周刚。

见此情景,周刚乖乖从口袋中掏出100元钱给了王兵作为“开奖费”。第二天早晨,这四人又以同样方式从外地人孙童手中要得500元钱。短短半个月,四人一共以“开奖费”和“税钱”为由要了过路的外地市民2000多元。

庭审中,包括王兵在内的四名被告均后悔不已。下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王兵等四人在公共场所公开强拿他人财物,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王兵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余三人也受到九个月至一年半不等的刑罚。(文中人物系化名)